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向全国推开
本报北京7月2日电(记者李婕)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》,自2026年7月1日起,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在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开。 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针对新就业形态人员流动性大、多平台就业的特点,采取按日参保、按单计费、月度缴费、总参总保的方式,确保新就业形态人员能纳入制度保障、平台企业方便参保,同时创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,进一步提高制度运行质效。试点于2022年7月1日启动,目前已覆盖出行、即时配送、同城货运3个行业11家头部平台企业在17个省份的所有接单人员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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